第五条 意外保障服务范围
(一) 租赁服务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(但可正常开机,查验设备序列号)属于本服务保障范围:
1.由于意外坠落、挤压、碰撞等非人为因素造成显示屏出现碎片、细裂纹或多条扩散状裂纹,LCD显示屏显示异常等。
2.意外坠落、挤压或碰撞造成的弯曲变形(超过15度不在意外保障服务之内)。
3.意外落水或遭受液体泼溅、渗入导致的部分功能丧失或失效等状况。
4.本服务仅享受一次免费换屏服务,且因屏幕碎裂导致的设备故障每次提交维修需额外缴纳300元服务费。
注:对于设备损坏是否属于上述意外保障服务范围,以官方维修出具的检测意见为准,消费者若对检测意见有异议,则以苹果官方授权维修服务中心出具的检测意见为准。
(二)不属于意外保障服务的范围:
若租赁服务期间发生了不属于意外保障服务的设备故障,或者维修累计金额超过保障额度,消费者需自行承担设备在官方维修机构维修所产生的修复费用,该费用以官方维修机构报价为准。
1.无法开机查验设备序列号(IMEI编号),无法识别设备序列号及系统配置信息,设备串码标签缺失、损坏、涂改、字迹模糊而无法确定是否为本合约租赁设备,设备型号、S/N号、IMEI号等在进行系统恢复后与租赁时记载的不符、涂改、缺失或无法辨识的。
2.设备毁灭性损坏(包括:设备严重弯折、机壳分离、机身内组件(线缆)断裂破损或被强行拆成数块的)人为故意破坏导致的故障。
3.设备被擅自改装、维修之后产生的任何故障。
4.设备因加装、移除或改动软硬件所造成的故障,包括因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而导致的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故障。
5.产品的磨损、腐蚀、氧化、锈垢、变质、自然耗损或超过使用寿命的。
6.产品因积灰、冷凝、受热等渐变性原因导致的损失。
7.在任何情形下产品的附件或耗材,包括但不限于电池、耳机、存储卡、充电设备、数据线、书写笔等的损坏或灭失。
8.产品在外观上的瑕疵,如脱漆、刮痕、褪色等。
9.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(包括香港、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损失)。
10.任何由战争、内战、叛乱、革命、军事政变、恐怖事件、核辐射、核爆炸及其他核能风险、台风、洪水、暴风雪、龙卷风、暴风雨、海啸、地面下沉下陷、悬崖崩塌、雪崩、冰雹、泥石流、山体滑坡、沙尘暴所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。
11.后壳和单独的电池损坏。